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以及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12号)文件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对申请提前报废并更新及新增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第二批共有12辆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申请提前报废、更新7辆国六货车补贴资金申请通过审核,涉及补贴资金53.7万元。现将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见下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
受理监督电话:0355—3552303
附件:长治市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二批)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