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文件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对申请提前报废并更新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第三批共有18辆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9辆国六货车更新补贴申请通过审核,涉及补贴资金86.1万元。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见下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2日
受理电话:0355—3552303
附件:长治市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三批)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6日
长治市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国四老旧营柴油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三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