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文件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对申请提前报废并更新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第一批共有8辆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申请提前报废、更新2辆国六货车补贴资金申请通过审核,涉及补贴资金37.2万元。现将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见下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8日
受理监督电话:0355—3552303
附件:长治市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国四老旧营柴油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一批)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9日
长治市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国四老旧营柴油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一批)(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