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内容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一城四区”巡游出租车实施运价动态调整的通知

2024-01-26 来源: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屯留区交通运输局、上党区交通运输局、潞城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相关巡游出租汽车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一城四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杜绝在节假日期间乱涨价、乱收费、不打表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我市“一城四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气价电价联动机制方案的通知》(长发改收费发〔2023〕10号)要求,并于2024年1月22日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决定从2024年春节(2月10日)起,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运价最高可上浮20%的政策。

为了顺利完成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运价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运价调整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牵头,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相关出租汽车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山西一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商)具体负责对计价器服务功能进行调整并对调整结果负法律责任。

二、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要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司经营者的教育管理,依法依规经营,杜绝调价后再出现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自觉接受乘客和社会监督。

三、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乱涨价、乱收费和不打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运价浮动以出租车汽车计价器显示金额为准,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擅自调价和乱收费。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6日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674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46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78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