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安排部署,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基本结束。
二、整治内容
聚焦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整治2022年专项自查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是否依然存在执法人员漠视群众合法利益,轻微违法不免罚,对群众诉求答复不准确、不专业、不细致,违法违规限制车辆通行等问题。
三、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人必须如实举报,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举报渠道: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