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促进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我市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鉴于部分车辆已年审至2021年的实际,为满足广大车主的淘汰意愿,市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淘汰工作延期至2021年8月31日。在此期间,凡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按规定程序淘汰的,均可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淘汰进度的通告》(长政通字【2020】9号)的补助标准申领补助。
长治市促进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
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