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和我市实施细则尽快落地,使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纳入规范化道路,保障乘客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决定对在我市范围内拟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平台公司进行约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9:00。
地点:长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三楼小会议室(太行西街229号)。
联系人:秦旭东 电话:0355—6055096
二、准备材料
各平台公司要准备公司的相关材料,包括公司简介、负责人信息资料、地点、联系方式、经营方案、发展计划等;参加会议的要提前一天向联系人通报参会人员信息。
三、约谈会程序
(一)各平台公司介绍情况;
(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业务科工作人员通报国家和地方有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规定政策;
(三)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人重点强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及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办理相关证件的事宜;
(四)市交通运输局领导提出要求。
长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