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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1-22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2016年的春运工作将于1月24日开始,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快速出行,保障各种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现将《长治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和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旅客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高效畅通。

    附件:长治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19

长治市交通运输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97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明电〔2015〕35号)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国家、省厅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春运总体要求: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今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市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石建旺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郜俊先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景启明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正处级  

                   调研员            

            卢四海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

            贾文革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张跃斌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王喜富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正处级

                        研员

             任贵平 市交通运输局战备办专职副主任

            刘庆义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处处长

成     员:罗明富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科科长

白树斌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王德强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科长

              王岳峰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处处长

            冯泽民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处处长

郜卫东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

周会彦 市交通运输局路政支队队长

            任金红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常晋美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刘红伟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董事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管理科

主  任:   王德强(兼)

副主任:   常建华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处战备办主任

杨玉清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张福平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姚宏业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副处长

           贾长平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梁寅  赵路  史瑞  李艳芳  李霞

各县市区和局属有关单位都要相应设立春运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春运的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2022188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

 20846075830080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 :

2180444、2022474

市运政服务热线电话:96566   

三、春运工作职责: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严守春运“红线”和“底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的管理,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春运领导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

2、负责组织对各部门春运工作准备及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3、负责协调和处理有关春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春运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

   (二)安全监督科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抽查各单位春运安全工作。

2、负责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3、建立气象信息交换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

4、负责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和协调、处理工作。

5、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市局公安科工作职责

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联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反恐防范及安保工作。

   (四)局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春运宣传工作。围绕春运筹备工作、重点时段、重点活动、突发事件、安全监管、运输衔接、服务提升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宣传报道“情满旅途”活动等方面的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积极树立先进典型。

2、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的时间、数量要求做好春运期间工作信息和新闻素材收集报送工作。

(五)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提前调查了解春运旅客流时、流向和流量,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应急车辆,及时调整班次,妥善应对“民工、学生、探亲”流的高峰输送和恶劣天气对春运工作带来的不良影响,确保运力充足,避免旅客滞留,确保春运旅客输送安全顺利进行。

2、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备用运力,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3、负责全市每日《2016年道路春运旅客运输情况表》(附件3)收集报送工作。

4、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对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保障运行安全。

5、负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杜绝超载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按规定对长途客车配备驾驶员。

6、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为客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和技术过硬的驾驶人员。

7、负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发放《春运证》。

8、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全市道路运输的重要春运工作情况新闻素材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信息中心。

    9、于1月22日前将全市《2016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旅客运输接续接驳运力调查安排表》(附件6)汇总填表后上报局综合运输科。

   (六)海事局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市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掌握全市水上运营动态,确保水上安全。

2、负责春运期间运输船舶的安全技术检验及船员持证上岗的督促检查。

3、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三无”船舶,保障运输安全。

4、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重要春运工作情况新闻素材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信息中心。

   (七)公路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督查各县市区春运期间农村公路重点路段的巡查和养护,消除坑槽、路障等安全隐患,加大对危桥险路、急弯陡坡、临崖路段的检查,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负责督查各县市区做好农村公路冬季养护工作,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一旦发生雨雪天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除雪打冰、布撒防滑料,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如果路况不具备通行条件要立即封闭。

(八)执法监督处工作职责

1、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纪律,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2、负责组织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黑车与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法营运。

(九)路政支队工作职责

加大治超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治超工作,及时查处县乡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十)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和监管公交企业和出租汽车公司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2、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黑车与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监督,春运期间严查出租车驾驶员酒后出车,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拒载、宰客等违法行为。

4、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的运营调度和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运力保障措施,提升集疏能力。

5、负责春运期间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稳定,随时掌握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确保春运安全、稳定。

    6、负责全市每日《2016年春运城市客运情况统计表》(附件4)收集报送工作。

7、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全市城市公共客运的重要春运工作情况新闻素材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信息中心。

    8、于1月22日前将全市《2016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旅客运输接续接驳运力调查安排表》(附件6)汇总填表后上报局综合运输科。

   (十一)公共交通总公司工作职责

1、周密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度,方便群众出行。

2、加强公交场站、车辆的反恐安保工作。

 3、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

 4、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对所有参与春运工作的公交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性能检查,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和装置、装备齐全有效,认真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确保春运安全。

 5、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乱停乱放、闯红灯、城区乱呜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6、公交车辆,做到车身外观整洁,内部干净,对进站待班的公交车要严格管理,摆放整齐,要加派人员督促站内卫生,发现“脏、乱、差”的地方要及时清扫,保持站内卫生整洁。

 7、加强对公交车辆运输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对矿郊线路运营的车辆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安全运营的安全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8、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全面了解和掌握春运期间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十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春运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负责辖区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工作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抓好落实。

2、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对损毁路段组织修补,保障县乡公路安全畅通。

3、负责协调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本辖区营运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黑”车和无证营运的车辆,及时查处“甩”客、“卖”客、“倒”客等各种违法行为,营造和谐的运输环境。 

5、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客、货、危运输企业及汽车站特别是农村客运的督促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6、按照国家、省、市文件通知要求,负责督促完成本辖区内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公路路况信息、突发事件信息、安全事故信息及春运总结上报工作。

    7、督促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每日上午8:00时前将前一天2016年道路春运旅客运输情况表》(附件3)、《2016年春运城市客运情况统计表》(附件4)分别上报市运管处旅客运输管理科(传真电话:2027264城市客运管理处传真电话:5830096。同时,于1月22日前将《2016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旅客运输接续接驳运力调查安排表》(附件6)填表后分别上报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8、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重要春运工作情况新闻素材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信息中心。

    9、1月22日前将《2016年春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上报市局综合运输科。

   (十三)运输企业工作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春运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对交警部门违章抄告的驾驶员要严格把关。

2、对参与春运的车船及消防设施全面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维修,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船参与春运。运输企业参加春运的车辆要配备三角木、防滑链等应急安全设备。

3、加强对营运驾驶员、乘务员、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企业要按规定配备驾驶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安全告知制度、安全嘱咐制度、安全例检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杜绝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超速驾驶违章行为。

4、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加强事后处理。如遇雨、雪、冰冻或大雾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驾驶人员做好安全应急工作防止发生道路运输事故。

5、保障畅通短信、电话投诉渠道,完善车内公示信息内容,便于旅客了解、监督。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并向投诉人反馈,加大投诉信息公布力度,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6、对本企业春运期间的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车(船)责任事故的发生。

7、深入企业、厂矿、学校等重点旅客集散点,了解运输需求,为民工、学生提供服务,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

8、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

9、设立服务旅客投诉台,及时处理旅(乘)客投诉。

10、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施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春运期间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十四)汽车客运站工作职责

1、抓好汽车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

   “六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旅客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不出站。

2、负责做好车辆调度派遣,及时疏散旅客等相关工作。

3、负责做好旅客候车文明服务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及时提供便民服务。

4、为候车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有水喝;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主动为旅客介绍出行信息,并为旅客提供退票等服务。

5、要重点保障农村客运正常运行。加强对农村庙会、集市等大型集会活动的运力投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出行需求。为广大旅客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并对老、弱、病、残、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重点的服务和照顾。

6、负责做好春运售票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售票时间,组织人员送票进学校、进工地,方便旅客购票。

7、强化反恐防范措施,落实各项制度,保证责任到人,并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对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和基础设施的监管巡查,确保安全。

8、列入交通运输部“百城百站”的汽车客运站,要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经济运行动态监管机制,在每天上午8:00前报送前一天的道路旅客动态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分析今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春运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 

(三)、切实强化安全源头监管。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完善发车前安全提醒制度、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和客运驾驶员向乘客进行“五不两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在4小时之内、夜间连续驾驶时间在2小时之内),不接打电话,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安全承诺制度;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环节;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在源头上斩断安全隐患。道路运输企业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各地要组织运输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车辆状况、场站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运输设备、应急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四)、加强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发现、提醒、纠正、查处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长途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不能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要逐车制定途中休息方案,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的省际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

(五)、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春运期间,农村地区探亲访友活动增加,出行需求旺盛,超员、超速问题突出,安全性能较差的面包车非法从事营运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客运企业;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六)、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海事机构要严格执法,强化现场监管,加大对船舶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已经封航的水域要落实封航措施,允许通航的水域要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不上船”、“六不出航”和旅客安全告知等要求。

(七)、加强应急运输安全管理要在认真总结往年春运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修订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业性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如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需启动省际客运应急预案,由省厅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报告,经部批准后启动省际客运应急预案,及时组织运力,疏运旅客。

(八)、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本辖区内的铁路客运站,及时了解掌握列车特别是新开临时旅客列车的运行班次、时刻、客流等信息,统筹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做好运力储备,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与干线运输运行时刻的协同衔接,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特别要安排好火车站的夜间公交运力,将持续接驳运输组织工作落实到企业、车辆、班次和人员等各环节,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满足旅客接续接驳需求。

(九)、各级部门、运输企业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努力为广大旅客创造出行舒心、购票省心、候乘暖心、回家安心、自驾顺心、返乡放心、服务贴心的春运出行环境,让春运更有爱、更温暖。

(十)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各级部门、各企业要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汽车站、车载电视显示屏和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春运工作措施和做法,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获取出行信息。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自觉乘坐正规客车,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监督驾驶员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客运站场及运输企业要将本单位的服务投诉电话公布在显著位置,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

(十一)、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各级各部门要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和暗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十二)、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要始终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十三)、严格春运统计报告制度。春运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对客运量进行全面分析和统计,确保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春运期间,各单位应在每日上午8:00时前将前一天的各项春运统计数据上报市运管处旅客运输管理科(联系电话:2027264)、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联系电话:5830096市运管处旅客运输管理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汇总后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如遇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各单位严禁不报或漏报春运工作信息。

(十四)、做好春运工作信息和新闻素材收集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春运工作实际,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在贯彻落实省厅春运工作部署要求、改进提升春运服务、保障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特别是在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开展春运督查、强化应急反应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挖掘能够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的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于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新闻素材稿件和有关工作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局信息中心邮箱(图片为jpeg格式,视频为wmv格式),市局将择优选取部分稿件推荐给厅新闻宣传中心刊发报道在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2月2日至6日)、节后客流高峰日(2月12日至17日、2月23日至26日)等重点时段,各单位向市局报送稿件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篇/日,其他时段,各地可根据春运工作情况,适时报送有关新闻素材。

(十五)及时报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5〕95号)的规定及时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按规定及时上报部应急办值班室(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十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97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明电〔2015〕35号)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贯彻落实。

(十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在市局召开2016年春运工作会议以后,将各单位的春运方案和节假日值班表报市局春运领导组办公室

(十八)、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作书面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于3月4日之前报市局春运办公室

    市局春运领导组办公室电子邮箱:jtj2052590@163.com

联系电话:2052590

市局信息中心电子邮箱:czjtjxx@163.com  

联系电话:2025492

附件:1进出广东春运证式样

2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6年春运证明式样

32016年道路春运旅客运输情况表

42016年道路春运城市客运情况表

           5、2016年春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6、2016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旅客运输接续接 

              驳运力调查安排表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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