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沁源县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初步构建起职能清晰、权责统一、执法规范、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执法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全面梳理规范精简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梳理,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实施信用监管制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和下放涉及公路建设、道路运输、驾校、维修等审批服务事项10余项;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有效防止执法扰民。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进行清理修订。通过落实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常态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整合、精简行政检查事项,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切实减少检查种类,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无效检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条件。
二是明确层级职责。根据交通运输部门事权,厘清不同层级执法权限,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同时通过完善内部执法流程,解决一线执法效率问题。强化基层执法职能、与人民群众日常交通生活、出行安全直接相关的执法活动。
三是下移执法重心。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执法人员重点用于执法一线,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合理规划、调整、布建基层执法建制,统一名称、规格、数量和层级,创新巡查组织形式和体制机制,优化人员编制和力量配备,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应急指挥等执法一线工作力量。加强县乡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震慑力。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梳理编制执法工作规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是健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审批服务与执法监管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将执法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部门间相互衔接的联合惩戒制度。
六是强化作风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执法绩效考评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创新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职权行使和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结果应用,将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作为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考核评估的主要依据。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理论学习、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品质教育,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寓管理于服务中,做到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目前,已实施完成整合县治超及局属建管、质检、运管、路政执法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货运源头监管等任务,组建成立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强化了集中统一管理,取得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一窗受理案件处罚、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成效;建立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的运行机制,推进下放乡村道路路执法权利,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构建一个执法体系,组建“两级执法力量”,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县乡执法巡查、分级分类处置“三大机制”。
通过改革,推动整合了交通运输领域较为分散的执法力量、理顺了职能配置、减少了执法层级、提高了执法效能,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推进了执法重心下移,形成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大大增强了执法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