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潞州区交通运输局管辖范围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办理未按规定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事项时少跑路,做到行政执法“一站式、一次办”,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以下长效机制,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服务大厅”为统一对外窗口,企业或群众(经营者)收到潞州区交通运输局通知后,仅需前往“服务大厅”一次性办理,后续无需再折返至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办理信息录入。现将具体工作流程公示如下:
第一步:对车辆检验检测临期的,潞州区交通运输局采取短信或其他方式提醒。发现车辆已超期的,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取得联系,督促其就近对营运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并留存好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单等检测机构出具的其他材料原件或者下载方式,以及上传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数据情况。
第二步:通过与经营者沟通了解,已经超期涉嫌违规处理的,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准备材料和办理机构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北路79号院内服务大厅),并依法依规固定证据和案件流转,采取“事先固定、事中流转、事后还原”方式,让数据先跑起来,杜绝经营者来回奔波。
第三步:经营者(或其代理人)收到潞州区交通运输局通知后,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办理机构(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北路79号院内服务大厅)一次性办理。
第四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服务大厅执法人员办理完毕后,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非税收入票据》通过线上方式发送至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第五步: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进行录入,将营运车辆处于合规状态截图证明线上发送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装入案卷,形成闭环。
通过以上“五步法”长效工作机制和简化案件线索流转程序,实现行政执法“一站式、一次办”,切实让企业或经营者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效。

